智库科普|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申报领域、要求、流程及报告编制要点!

发表时间:2024-08-02 14:23


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指政府利用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的投资。每年底各地通过各级发改系统逐级上报的投资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列入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内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投资概算,在国家每年投资预算总盘子内分配安排。



2020-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分别为6000亿、6100亿、6400、6800亿。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仅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实行核准或者备案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两项补助标准。

《暂行办法》指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动解决符合条件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暂行办法》明确了投资补助标准:在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方面,补助资金原则上按照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不高于对应非专业经营单位和工商业用户产权的老化更新改造投资(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的30%、45%、60%、60%控制,四省涉藏州县和南疆四地州原则上按不高于80%控制,西藏可达100%;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方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项目,可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投资补助标准,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核定的项目建安投资。建设内容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的30%;企业投资项目或建设内容仅包含配套基础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投资(不包含征地拆迁费用)的50%。


//01申报要求

1、项目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程序,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完备,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

2、项目已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3、建设资金落实,不得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4、已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同一项目不重复申请国家其他专项和其他部门资金。


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包括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等建设;煤炭、石油等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等;创新创业创造、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等建设;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建设;交通、排水防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建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生态文明建设等。


//02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同时从线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线下(项目单行材料)两条线进行申报,由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照专项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逐级审核、逐级上报。


线上:拟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基本信息由项目申报单位经互联网端口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推送至属地发改部门,由属地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筛选审核,并将最终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国家三年滚动计划库,逐级推送。


线下:项目业主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资金承诺函等单行材料,同步报送至属地发改部门。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3.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情况;4.申请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5.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项目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额度分配: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相关政策措施和实际项目申报情况,确定安排各地区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额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地方发改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转发或分解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三)资金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由财政部逐级下发资金额度,根据项目申报的主体层级不同,由相应层级的财政部门以实拨资金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或施工单位。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主要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相应层级国库根据拨付指令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施工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主要以实拨资金方式,由相应层级国库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资金拨付主要为实拨资金,由相应层级的国库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账户中。


2023年,国家政策持续关注和聚焦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财政部也明确提出,各地要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扩增,要制止违规举债行为,要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规范化治理。“十四五”期间,地方投融资平台已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投融资平台如何快速有效化解债务、如何打破平台公司负债率过高的瓶颈,已成为当前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地方国有平台公司作为特定时期政府投资实施的重要载体,在我国地方城市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投资职能与地方经济发展稳定的作用。平台公司转型背后是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转型,平台公司如何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关键。在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背景下,理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关系,必须实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转型的目标。如何在新政策环境下开展政府投资业务,如何选择平台公司转型升级战略以及定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然而,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甚至锐减的情况下,谁来支撑项目融资?谁来推动基建项目落地?谁来提供产业支持?谁来“变现”资金?进入2023年,政府引导基金设立速度和规模不断攀升,各地千亿基金频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年初至今,安徽、西安、广州等地新成立的千亿级规模引导基金总规模已超一万亿元。在政府产业布局生产力不足、招商政策成效低、产业调研深度广度不足、产业发展空间不足、产业规划不合理,产业思维陈旧的情况下,需要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深化投融资体系改革,有效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03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依据

资金申请报告文本编制通常以资金提供者提出的要求为依据。

资金提供者的要求一般体现在管理办法中,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 “除建设和支持标准明确的项目以及中央预算内支持的中央本级项目等情形外,其他申请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应当依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的规定,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参考《针对不同级别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采取不同的资金安排方式,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04资金申请报告范围分类

资金申请报告的适用主要是:专项资金申请、高技术产业化资金申请、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产业技术开发资金申请。


//05资金申请报告的作用

根据政府投资导向的要求,从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角度,申报单位向政府回答企业拟建项目的合规性、企业承担项目的能力、项目财务上的可行性以及拟建项目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和贡献,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时效性和技术性。


//06资金申请报告内容要求

第十三条则进一步细化了资金申请报告所应涵盖的内容: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投资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项目已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四)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依据和支持条件的符合性;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单位应当对所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07财政补贴性资金申请报告报送时,应附送以下文件

1.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

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4.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7.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8.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凡已经由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或者申请使用投资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可适当简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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